商品名称:顺铂氯化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273
生产厂商: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Ⅳ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Ⅳ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73 |
通用名称 | 顺铂氯化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50ml:顺铂50mg 与氯化钠450mg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1.一般剂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mg/m2,一日1次,连用五天,或一次30mg/m2,;连用3天,并需适当水化利尿。 2.大剂量:每次80~120mg/m2,静滴,每3~4周一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mg/m2,以100mg/m2为宜。为预防本品肾脏毒性,需充分水化:顺铂(PDD)用前12小时静滴等渗葡萄糖液2000ml,DDP使用当日输等渗盐水或葡萄糖液3000~3500ml,并用氯化钾?甘露醇及呋塞米(速尿),每日尿量2000~3000ml。治疗过程中注意血钾?血镁变化,必要时需纠正低钾?低镁。 |
不良反应 |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发生率为17~100%。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昂丹司琼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稍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机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率约10%~20%,若剂量≥1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他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5.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疹。6.其他:心脏功能异常。肝功能改变少见。 |
用药禁忌 | 1.顺铂禁忌用于对顺铂或其他含铂化合物有过敏史的病人、以及肾功能不良的病人; 2.老年患者慎用; 3.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老年患者肾小球滤过率及肾血浆流量减少,药物排泄率降低,故慎用。如肾功能正常,可给予全量的70%~90%。尚不明确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BLHNZSY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