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悬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6174

生产厂商: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菌痢、中耳炎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174
通用名称 复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悬液
性状
规格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口服。服前摇匀。100ml含磺胺甲唑4g,甲氧苄啶0.8g 用法如下:  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小儿,按体重一次0.5~0.75ml/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一次20ml,每12小时1次。  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等寄生虫感染:按体重一次0.25~0.3ml/kg,每6小时1次。  疗程较长者必须密切观察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 <br>1.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br />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br />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br />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 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 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br />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br />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br />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br />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br />9. 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 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br />10. 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 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br />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 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br />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用药禁忌 <br>1. 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br />2. 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br />3. 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br />4. 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12个月
生产企业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1.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 2.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FFHAJ噁ZKFHXY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