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83060
生产厂商: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单独或联合缺乏)包括:1.凝血因子Ⅸ缺乏症(乙型血友病),以及Ⅱ、Ⅶ、Ⅹ凝血因子缺乏症;2.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3.肝病导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纠正凝血功能障碍;4.发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时,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被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应用;5.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V缺乏者可能无效;6.治疗已产生因子VIII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7.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3060 |
通用名称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性状 | |
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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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用法: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2.用前应先将本品和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预温至20-25℃,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轻轻转动直至本品完全溶解(注意勿使产生很多泡沫)。3.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50-100ml,然后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开始要缓慢,15分钟后稍加快滴注速度,一般每瓶200单位(IU)在30-60分钟左右滴完。用量:1.使用剂量随因子缺乏程度而异,一般每kg体重输注10-20单位,以后凝血因子Ⅶ缺乏者每隔6-8小时,凝血因子Ⅸ缺乏者每隔24小时,凝血因子Ⅱ和凝血因子Ⅹ缺乏者,每隔24-48小时,可减少或酌情减少剂量输用,一般历时2-3天。2.在出血量较大或大手术时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剂量。3.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患者如拟作脾切除者要于手术前用药,术中和术后用药根据病情决定。 |
不良反应 | <br>一般无不良反应,快速滴注时可引起发热、潮红、头痛等 不良 反应,减缓或停止滴注后,上述症状即可消失。 |
用药禁忌 | <br>在严格控制适应症的情况下,无已知禁忌症。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RNXMYFHW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