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西咪替丁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536
生产厂商: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消化道溃疡。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536 |
通用名称 | 西咪替丁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0.2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div><p class="info">静脉滴注。本品0.2g(1支)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滴速为每小时1~4mg/kg,每次0.2~0.6g(1~3支)。 <br />静脉注射。用上述溶液2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2~3分钟),6小时1次,每次0.2g(1支)。 <br />肌内注射。一次0.2g(1支),6小时1次。</p></div> |
不良反应 | <div><p class="info">1.消化系统反应。较常见腹泻、腹胀、口干、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偶见严重肝炎、肝坏死、肝脂肪性变等。动物实验和临床均有应用本品导致急性胰腺炎的报道。突然停药,可能导致慢性消化性溃疡穿孔。 <br />2.泌尿系统反应。有引起急性间质肾炎致衰竭的报道,但此种毒性反应是可逆的。 <br />3.造血系统反应。对骨髓有一定抑制作用。少数病人发生可逆性中等程度的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 <br />4.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较常见有头晕、头痛、疲乏、嗜睡等。少数可出现不安,感觉迟钝,语言含糊,出汗或癫痫样发作,以及幻觉、妄想等症状,引起中毒症状的血药浓度多在2μg/ml,而且多发生于老人,幼儿或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出现神经毒性后,一般只需适当减少剂量即可消失,用似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其症状可得到改善。 <br />5.心血管系统反应,可有心动过缓,面部潮红等。静脉注射时偶见血压骤降、房性早搏、心跳呼吸骤停,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br />6.对内分泌和皮肤的影响,本药具有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可抑制皮脂分泌、诱发剥脱性皮炎、脱发、口腔溃疡等。</p></div> |
用药禁忌 | <div><p class="info">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br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p></div>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无色玻璃安瓿,10支/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浙江省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div><p class="info">1.不宜用于急性胰腺炎。 <br />2.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和血常规。 <br />3.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br />4.用本品时应禁用咖啡因及含咖啡因的饮料。 <br />5.老年人、儿童应慎用。 <br />6.突然停药,可能导致慢性消化性溃疡穿孔,估计为停用后回跳的高酸度所致。故完成治疗后尚需继续服药(每晚400mg)3个月。 <br />7.对诊断的干扰: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br />8.下列情况应慎用 <br />(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br />(2)慢性炎症,如系统性红斑狼疮(SLE),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br />(3)器质性脑病。 <br />(4)肾功能损害(中度或重度)。</p></div>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MTDZSY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