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氨甲环酸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0968

生产厂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0968
通用名称 氨甲环酸注射液
性状
规格 5ml:0.25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div><p class="info">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液以2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液以5%-10%葡萄糖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时,剂量可酌情加大。</p></div>
不良反应 <div><p class="info"><p>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乙酸为少。 </p><ol><li><p>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p></li><li><p>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p></li><li><p>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p></li><li><p>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p></li></ol></p></div>
用药禁忌 <div><p class="info">尚不明确。</p></div>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玻璃安瓿,5ml×5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div><p class="info"><ol><li><p><strong>慎用</strong> </p><ol><li><p>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 </p></li><li><p>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p></li></ol></li><li><p>本品与其它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p></li><li><p>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p></li><li><p>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p></li><li><p>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p></li><li><p>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p></li><li><p>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p></li><li><p>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临护(例如视里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p></li></ol></p></div>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AJHSZSY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