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卡托普利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203
生产厂商:吉林津升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高血压急症;(2)心力衰竭。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03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卡托普利 |
性状 | |
规格 |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应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成人常用量一次25mg,用注射用水溶解后溶于10%葡萄糖液20ml,缓慢静脉注射(10分钟),随后将50mg溶解后,溶于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滴注。 |
不良反应 | <br>(1)较常见的有:①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②心悸,心动过速,胸痛;③咳嗽;④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①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②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③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④心率快而不齐;⑤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用药禁忌 | <br>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吉林津升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KTPL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津升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