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琥乙红霉素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3746

生产厂商: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 军团菌病。3. 肺炎支原体肺炎。4. 肺炎衣原体肺炎。5. 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 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 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 空肠弯曲菌肠炎。9. 百日咳。10. 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3746
通用名称 琥乙红霉素颗粒
性状
规格 0.1g*10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 |1.成人: |(1)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2.小儿: |(1)按体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2)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不良反应 <br>1. 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
用药禁忌 <br>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 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2. 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尚不明确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HYHMSKL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