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夏清狐克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090420
生产厂商:广州谭氏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妆特字G20090420 |
通用名称 | 夏清狐克露 |
性状 | |
规格 | 30毫升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化妆品 |
用法用量 | 使用本品前先沐浴或用温水清洁患处,再用本品直接均匀喷洒至患处表面,每次喷洒2-3下即可,轻柔至吸收。一般患者每周喷洒一次,重症患者每3天喷洒一次,患者可针对自己的症状灵活使用,以感觉不到异味为止。 |
不良反应 | 1、个别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患处局部红疹或发痒、发痛等症状,此属皮肤刺激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切不可抓破患处,以免引起局部感染,一般情况下停药后症状会自行逐渐消失;2、高过敏体质或对本品过敏者如出现过敏症状后停药不及时,过敏症状将加重,严重者会出现红疹、丘疹、红斑等症状,此时除停药外,还应按一般抗过敏方法,给予抗组织胺药治疗(内服盐酸异丙嗪,外用治疗接触性皮炎的软膏涂抹患处,或用中药土茯苓60g、绿豆60g煎汁内服每日三次,忌饮茶水。可外擦患处每日数次);3、采取上述处理办法后过敏症状会消失。待各类症状消失后,可继续用药,间断用药不影响疗效,实际用药总天数不超过15天。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州珈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QHKL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州谭氏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