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氟尿嘧啶氯化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121
生产厂商: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的抗瘤谱较广,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或较大剂量氟尿嘧啶治疗绒毛膜上皮癌。亦常用于治疗乳腺癌、卵巢癌、肺癌、宫颈癌、膀胱癌及皮肤癌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21 |
通用名称 | 氟尿嘧啶氯化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50ml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一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2.小儿常用量 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3.老年人 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
不良反应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2.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3.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内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4.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5.脱发或注入药物的静脉上升性色素沉着相当多见。6.静脉滴注处药物外溢可引起局部疼痛、坏死或蜂窝组织炎。7.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8.长期动脉插管投给氟尿嘧啶,可引起动脉栓塞或血栓的形成、局部感染、脓肿形成或栓塞性静脉炎等。9.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变化。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250ml/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用作鞘内注射。2.氟尿嘧啶氯化钠注射液在动物试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而致发第2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也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3.除有意识地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4.有下列情况慎用本品:肝功能明显异常;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血小板低于5万者;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明显胃肠道梗阻;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失调者。5.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每周定期检查周围血象。6.使用氟尿嘧啶氯化钠注射液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斯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NMDLHN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