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卡托普利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3562
生产厂商: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高血压;2.心力衰竭。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562 |
通用名称 | 卡托普利片 |
性状 | |
规格 |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0.5片),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2片),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0.5片),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2片),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0.25片),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 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不良反应 | <br>1. 较常见的有:(1)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br />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征,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br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br /> |
用药禁忌 | <br>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br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TPLP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