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0222
生产厂商:上海新亚药业高邮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该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该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该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222 |
通用名称 | 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0.6g(按C18H34N2O6S 计算) |
单位 | 其他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一日0.6~1.2g,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分次注射。静脉滴注:一般成人一次0.6g,每8小时或12小时1次,每0.6g溶于100~200ml输液中,滴注1~2小时。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需注意静脉滴注时每0.6g溶于不少于100ml的溶液中,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婴儿小于4周者不用。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缺乏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罕见。 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有表皮脱落、大疱性皮炎、多形红斑和S-J综合征的报道。 4.偶有应用本品引起黄疸的报道。 5.快速滴注本品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心电图变化甚至心跳、呼吸停止。 6.静脉给药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 |
用药禁忌 | 1.对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2.小于1个月的婴儿禁用; 3.哺乳期妇女慎用,如必须采用时应暂停哺乳。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高邮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该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类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双关肠炎(该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6.处理该品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患者停药后可能恢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者,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可有效,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每日0.5~2.0g,分3~4次服用; 7.偶尔会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生感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8.既往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慎用; 9.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LKMS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新亚药业高邮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