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胰岛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519
生产厂商: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Ⅰ型糖尿病;2.Ⅱ型糖尿病有严重感染、外伤、大手术等严重应激情况,以及合并心、脑血管并发症、肾脏或视网膜病变等;3.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非酮症性高渗性昏迷;4.长病程Ⅱ型糖尿病血浆胰岛素水平确实较低,经合理饮食、体力活动和口服降糖药治疗控制不满意者,Ⅱ型糖尿病具有口服降糖药禁忌时,如妊娠、哺乳等;5.成年或老年糖尿病病人发病急、体重显著减轻伴明显消瘦;6.妊娠糖尿病;7.继发于严重胰腺疾病的糖尿病;8.对严重营养不良、消瘦、顽固性妊娠呕吐、肝硬变初期可同时静脉滴注葡萄糖和小剂量胰岛素,以促进组织利用葡萄糖。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519 |
通用名称 | 胰岛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400单位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1 皮下注射 一般每日三次,餐前15-30分钟注射,必要时睡前加注一次小量。剂量根据病情、血糖、尿糖由小剂量(视体重等因素每次2-4单位)开始,逐步调整。 1型糖尿病患者每日胰岛素需用总量多介于每公斤体重0.5-1单位,根据血糖监测结果调整。2型糖尿病患者每日需用总量变化较大,在无急性并发症情况下,敏感者每日仅需5-10单位,一般约20单位,肥胖、对胰岛素敏感性较差者需要量可明显增加。在有急性并发症(感染、创伤、手术等)情况下,对1型及2型糖尿病患者,应每4-6小时注射一次,剂量根据病情变化及血糖监测结果调整。2 静脉注射 主要用于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高渗性昏迷的治疗。可静脉持续滴入每小时成人4-6单位,小儿按每小时体重0.1单位/kg,根据血糖变化调整剂量;也可首次静注10单位加肌内注射4-6单位,根据血糖变化调整。病情较重者,可先静脉注射10单位,继之以静脉滴注,当血糖下降到13.9mmol/L(250mg/ml)以下时,胰岛素剂量及注射频率随之减少。在用胰岛素的同时,还应补液纠正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并注意机体对热量的需要。不能进食的糖尿病患者,在静脉输含葡萄糖液的同时应滴注胰岛素。 |
不良反应 | 过敏反应、注射部位红肿、瘙痒、寻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低血糖反应,出汗、心悸、乏力,重者出现意识障碍、共济失调、心动过速甚至昏迷。胰岛素抵抗,日剂量需超过200单位以上。注射部位脂肪萎缩、脂肪增生。眼屈光失调。 |
用药禁忌 | 对胰岛素过敏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糖尿病孕妇在妊娠期间对胰岛素需要量增加,分娩后需要量减少;如妊娠中发现的糖尿病为妊娠糖尿病,分娩后应终止胰岛素治疗;随访其血糖,再根据有无糖尿病决定治疗。老年人易发生低血糖,需特别注意饮食、体力活动的适量。儿童易产生低血糖,血糖波动幅度较大,调整剂量应0.5~1单位,逐步增加或减少;青春期少年适当增加剂量,青春期后再逐渐减少。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DSZSY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