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441

生产厂商: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441
通用名称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性状
规格 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以帕珠沙星计)0.5g与氯化钠0.9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用法:静脉滴注。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1.临床不良反应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功能衰竭。2)肝功能异常、黄疽。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6)痉挛。7)休克、过敏反应,若出现
用药禁忌 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要检查血中浓度及尿中排泄的结果。当出现Cmax上升、AUC增大及尿中回收率降低时要注意用量,慎重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18个月。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JHSPZSXLHNZSY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