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080076
生产厂商: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骨质疏松症;肾性骨瘸 (肾病性佝偻病);甲状旁腺机能亢进 (伴有骨病者);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假性缺钙 (D-依赖型I) 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080076 |
通用名称 |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25μg;1μg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div><p class="info"><p>口服</p><ol><li><p>骨质疏松症:首剂量 0.5μg/天</p></li><li><p>其它指征:首剂量成人:1μg/天 老年病人:0.5μg/天</p></li></ol><p>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p><p>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生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p>或遵医嘱。</p></div> |
不良反应 | <div><p class="info">除了引起忠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 (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征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p></div> |
用药禁忌 | <div><p class="info"><ol><li><p>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 (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p></li><li><p>具有维生素D 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p></li></ol></p></div>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p>双铝水泡眼包装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以色列梯瓦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div><p class="info"><p>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 (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 (大约需一周时间)。</p>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 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p></div>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FGHCRJ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