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烤电灯(台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渝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60082号
生产厂商:重庆国仁
功能主治:对闭合性软组织损伤、肩周炎、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小儿腹泻起理疗作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渝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60082号 |
通用名称 | 烤电灯(台式) |
性状 | |
规格 | 台式 |
单位 | 台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医疗器械 |
用法用量 | 将治疗头(板)直接照射在患部的皮肤上,不能有任何遮盖物(如果是骨折患者,要解除挟板或绷带,将患部暴露,以利发挥效果),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较长时间照射,每次治疗时间不低于1.5-2小时或作长时间(24小时)连续治疗使用。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重庆国仁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首先是注意使用温度,严格掌握治疗板(头)与皮肤、患部的距离,因人体接受温度的差异较大,所以最好以患部皮肤能承受为度;儿童、瘫痪病人使用时,应有专人监护,护理人员严格调整控制,避免烫伤。如果烫伤,可在局部涂抹些药水或烫伤药,在诸多疾病的治疗中,治疗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否则影响将治疗效果;高热病人慎用,危、急、重症病人需到医院抢救治疗;对眼部的照射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DDTS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重庆国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