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C20080015

生产厂商:香港澳美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2.中耳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3.窦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 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份,因此本品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引发的复合感染均有效,不需要再另用其它的抗生素。因为阿莫西林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比氨苄青霉素和青霉素更有效,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或青霉素敏感的绝大多数的肺炎链球菌对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 为检测致病菌及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应和外科手术一起进行细菌学试验。当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时,在细菌学和敏感试验得到结果前须开始治疗,以便测得致病菌和其对本品的敏感性。一旦知道结果,如需要,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C20080015
通用名称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性状
规格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口服,取本品适量,置于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 1.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一次24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1次,或遵医嘱。 2.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 (1)对于7-12岁的儿童,一次1包半(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 (2)对于2-7岁的儿童,一次1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 (3)对于9月-2岁岁的儿童,一次半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 对于肾功能受损害者:肾功能受损的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CL)<30ml/min者,不应服用本品。 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不良反应 本品一般耐受性好,临床上的观察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和短暂的,少于3%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粪便变稀(9%),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和阴道炎(1%)。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药剂量较大有关,其他罕见的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涨和头痛。 1.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已报道如下副反应: (1)胃肠道: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胃炎、口炎、舌炎、舌苔黑、黏膜念珠菌病、结肠炎和引起出血的假膜性结肠炎。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后会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症状。 (2)过敏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血管水肿、血清病样反应和剥脱性皮炎均有报道。这些症状可以通过抗组胺药控制。如果必要,服用皮质类固醇,如果以上任何一种症状出现,应立即停药,除非另有医嘱。(3)与其他β-内酰胺抗生素合用,会出现严重的偶发性过敏反应。 (4)肝:羟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AST(SGOT)和/ALT(SGPT)有轻微升高,但这些结果的意义尚未明确。 2.治疗时或在停止治疗后几周内,可能有肝功能损坏迹象或症状发生,但通常是可逆的。极罕见有死亡报道,并且通常是与严重潜在疾病或合并治疗相关的病例。 (1)肾:罕见间质性肾炎和血尿。 (2)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嗜酸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以及细胞缺乏症。一旦停止治疗,这些症状将消失,并被认定为是过敏现象。 (3)中枢神经系统:罕见有激动、焦虑、行为变化、混淆、惊厥、头晕、失眠和可逆性的机能亢进。
用药禁忌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
剂型
注意事项 虽然动物试验未表明本品对胎儿有致畸作用,但仍建议孕妇慎用。 氨苄青霉素的抗生素可通过乳汁分泌,所以哺乳期孕妇应慎用本品。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具体用量同成年人。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由于新生儿和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酌减剂量。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香港澳美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