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295
生产厂商:
功能主治: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通用名称 |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
性状 | |
规格 | 2.5g:25mg*1支/盒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1. 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粘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br/>2. 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用药禁忌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病人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铝管装,2.5g/支。 |
有效期 | 暂定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br/>2.本品应在医师知道下使用。<br/>3.用药时管嘴勿接触眼部,以防污染药品。<br/>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br/>5.滴眼后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见说明书下面图示)减少药液的全身吸收。<br/>6.本品系外用药品,严禁口服。<br/>7.开封后最多可使用四周。<br/>8.请妥为保存,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食中毒。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SATPYYNJ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