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口腔给药器 (海氏海诺)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鲁青械备20180210号
生产厂商: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对患者体表和自然腔道局部给药。不用于皮下给药和静脉给药。不包括阴道给药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鲁青械备20180210号 |
通用名称 | 口腔给药器 (海氏海诺) |
性状 | |
规格 | 气囊型 5ml |
单位 | 套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医疗器械 |
用法用量 | 1、将口腔给药器进行沸水消毒(5分钟)。2、根据需要吸取适量药液。3、将吸嘴对准口腔,缓慢挤压气囊(气囊型)或缓慢推进针柄(针筒型)。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请使用沸水进行消毒,仅限个人使用,未经消毒请勿重复和交叉使用,避免引起重复交叉感染。2、儿童在家长的协助下使用海氏海诺口腔给药器。3、无自理能力的患者需要在他人的协助下使用。4、包装破损,请勿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