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创可贴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浙金械备20170025号
生产厂商:浙江红雨医药用品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真皮浅层及其以上的浅表性小创伤、擦伤等,为浅表创面、皮肤损伤提供愈合环境。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浙金械备20170025号 |
通用名称 | 创可贴 |
性状 | |
规格 | 8片*20包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医疗器械 |
用法用量 | 1.使用开颜创可贴前,应先将伤口清洁、消毒。2.打开包装取出产品,取下保护层,贴敷到伤口或需要防护的部位。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浙江红雨医药用品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包装破损或超过有效期时应禁止使用;2.产品为一次性使用,禁止重复使用;3.开颜创可贴拆封后忌用手接触中间敷芯;4.水胶体敷垫建议贴48~72小时或外观变成乳白色透明状再更换,否则可能损伤伤口周围皮肤;5.若出现过敏现象,请马上请教医生。6.产品编号末字母带"S"的为环氧乙烷消毒品。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CKT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浙江红雨医药用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