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尿促卵泡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130
生产厂商: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功能主治: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超促排卵者。,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130 |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尿促卵泡素 |
| 性状 | |
| 规格 | 以尿促卵泡素效价计 75单位 |
| 单位 | 支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西药 >妇科用药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在注射前可将粉末溶于氯化钠注射液中,为避免注射容量过大,可将本品5瓶溶于1ml的溶剂中。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本品的治疗目的是产生单个成熟的格拉夫卵泡,然后使用HCG促使卵子释放。本品可在一个疗程内每日注射,在有月经的患者,治疗应在月经周期的头七天内开始。应根据患者的反应来调节治疗方案。通常的治疗方案开始是每天注射FSH达75 ~150单位,如果必要的话,间隔7天或14天每天可增加或减少75单位,以获得适度的(而非过度)的反应,如果4周后治疗反应仍不佳,本周期的治疗就应停止。如果反应适度,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24~48小时,应单次肌注剂量10,000单位的HCG,并建议患者在应用HCG的当天或第二天过性生活。如果反应过度,就应停止治疗并不再使用HCG,在下一周期应用较前一周期剂量为低的治疗方案。2、用于辅助生育技术超促排卵者。超排卵女性的治疗方案包括在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每日应用150~225单位的本品,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50单位),继续治疗,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的24~48小时,单次注射剂量10,000单位的HCG以诱导卵泡的最终成熟。现在已广泛应用GnRH激动剂的降调节(Down-regulation)来抑制内源性的LH峰并控制LH的水平,在通常的用药方案中,一般在激动剂治疗近两周后,开始应用本品,继续应用这两种药物,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举例说明,在头七天可肌注225单位的本品,根据卵巢的治疗反应调节此后的剂量。 |
| 不良反应 | 1.有报道在应用FSH和HMG后可出现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发热,关节疼痛,出现包括胃腔胀满的胃肠症状以及骨盆疼痛或乳房疼痛,轻度到中度的卵巢增大,有时可见卵巢囊肿,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较少见,在某些罕见的病例中发生动脉血栓栓塞,其发生与应用HMG及HCG治疗有关,在应用本品及HCG治疗中也可发生这种情况。2.在少数病例应用本品治疗后可出现多胎儿,其中大部分为双胞胎,在体外受精中,这种现象与胚胎复制的数目有关。3.由堕胎或流产所致的妊娠失败和由其他生育问题所致的妊娠失败的发生率类似,如果有输卵管病变 |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以及任一成分过敏者。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3.卵巢、乳腺、子宫、下丘脑或垂体肿瘤。4.尚未诊断明确的阴道出血。5.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6.与多囊卵巢无关的卵巢囊肿或卵巢增大。7.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8.子宫纤维瘤不宜妊娠者。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暂定24个月 |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ZSYNCLPS |
| 管理级别 |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