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长春西汀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119

生产厂商: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119
通用名称 注射用长春西汀
性状
规格 10mg;30m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中西药品 >心脑血管 >动脉硬化
用法用量 <div><p class="info"><p>静脉滴注。</p>开始剂量每天20mg,以后根据病情可增至每天30mg,临用前溶于500ml氯化钠注射液或5~10%的葡萄糖注射液内稀释混匀后,缓慢滴注。</p></div>
不良反应 <div><p class="info"><ol><li><p><strong>过敏症:</strong>有时可出现皮疹,偶有荨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若出现此症状应停药。</p></li><li><p><strong>精神神经系统:</strong>有时头痛、头重、眩晕,偶尔出现困倦感,侧肢的麻木感,若出现此症状应停药。</p></li><li><p><strong>消化道:</strong>有时恶心、呕吐、也偶然出现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p></li><li><p><strong>循环器官:</strong>有时可出现颜面潮红、头晕等症状。</p></li><li><p><strong>血液:</strong>有时可出现白细胞减少。</p></li><li><p><strong>肝脏:</strong>有时可出现转氨酶升高,偶尔也可出现碱性磷酸酶升高等。</p></li><li><p><strong>肾脏:</strong>偶尔可出现血尿素氮升高。</p></li></ol></p></div>
用药禁忌 <div><p class="info"><ol><li>对本品过敏者禁用。</li><li>颅内出血后尚未完全止血者禁用。</li><li>严重缺血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li></ol></p></div>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氯化丁基橡胶塞,每盒5支。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开封康瞒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div><p class="info"><ol><li>本品不可静脉推注或肌内注射。</li><li>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象</li></ol></p></div>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ZSYCCXT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