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H20100296
生产厂商: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如:脓毒血症,脑膜炎,播散性莱姆病(早、晚期),腹部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骨、关节、软组织、皮肤及伤口感染,免疫机制低下病人之感染,肾脏及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术前预防感染。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H20100296 |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
| 性状 | |
| 规格 | <p>按C<sub>18</sub>H<sub>18</sub>N<sub>8</sub>O<sub>7</sub>S<sub>3</sub>计算 :0.25g;0.5g;1.0g |
| 单位 |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
| 用法用量 | <div><p class="info"><p><strong>用药方法:</strong>配制后的溶液应立刻使用。 </p><p><strong>肌肉注射:</strong>本品0.25克或0.5克溶于1%利多卡因注射液2毫升中,1克溶于3.5毫升中用于肌肉注射,以注射于相对大些的肌肉为好,不主张在一处的肌肉注射1克以上剂量。 </p><p>利多卡因溶液绝对不能用于静脉注射。 </p><p><strong>静脉注射:</strong>本品0.25克或0.5克溶于5毫升灭菌注射用水中,1克溶于10毫升中用于静脉注射,注射时间不能少于2~4分钟。 </p><p><strong>静脉滴注:</strong>本品2克溶于20毫升以下其中一种无钙的静脉注射液中:如氯化钠溶液,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加6%葡聚糖,6~10%羟乙基淀粉静脉注射液,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稀释于100~250毫升与溶解液相同(灭菌注射用水除外)的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时间至少要30分钟。由于可能会产生药物之间的不相容性,故不能将本品混合或加入含有其它抗菌药物之溶液中,亦不能将其稀释于以上列出的溶液之外的其它液体中。</p><p><strong>标准剂量:</strong>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通常剂量是1~2克,每日一次(每24小时)。危重病例或由中度敏感菌引起之感染,剂量可增至4克,每日一次。 </p><p><strong>新生儿、婴儿及12岁以上儿童:</strong>建议以下剂量每日使用一次。 </p><p>新生儿(14天以下)每日剂量为按体重20~50毫克/千克。不超过50毫克/千克,无需区分早产儿及足月婴儿。 </p><p>婴儿及儿童(15天至12岁)每日剂量按体重20~80毫克/千克。 </p><p>体重50千克或以上的儿童,应使用通常成人剂量。 </p><p>静脉用量按体重50毫克/千克以上时,输注时间至少要30分钟以上。 </p><p><strong>老年病人:</strong>按成人推荐剂量用药,无须变更。 </p><p><strong>疗程:</strong>疗程取决于病程。与一般搞菌素治疗方案一样,在发热消退或得到细菌被清除的证据以后,应继续使用泛生舒复至少48~72小时。 </p><p><strong>联合用药:</strong> 在试验条件下,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菌素对许多革兰阴杆菌的协同作用已被证实。虽然不总能预测出这种联合用药的增强作用,但对于像绿脓杆菌等扫致的严重的危及生命的感染,应当考虑联合用药。由于这两种药物具物理不相容性,故在使用推荐剂量时应分开用药。 </p><p><strong>特殊用药指导</strong> </p><p><strong>脑膜炎:</strong>婴儿及儿童细菌性脑膜炎,开始治疗剂量每千克体重100毫克(不超过4克),每日一次,一旦确认了致病菌及药敏试验结果,则可酌情减量,以下疗程已被证实是有效的。 </p><p>脑膜炎奈瑟氏菌——4天 </p><p> 流感嗜血杆菌——6天 </p><p> 肺炎链球菌——7天 </p><p><strong>莱姆病:</strong>儿童及成人按体重50毫克/千克,最大剂量2克,每日一次,共14天。 </p><p><strong>淋病:</strong>治疗淋病(产青霉素酶及不产青霉素酶菌株)泛生舒复的推荐量为肌肉注射250毫克,单次给药。 </p><p><strong>术前预防性用药:</strong> 预防污染或非污染手术之术后感染,根据感染的危险程度,推荐在术前30~90分钟,注射本品1~2克单剂。对结、直肠手术者单独使用本品或与5-硝基咪唑(如甲硝唑)联合用药(但分开使用)已被证实是有效的。 </p><p><strong>肝、肾功能不全:</strong>肾功能不全病人,如其肝功能无受损则无须减少本品用量,仅对末期肾功能衰竭病人(肌酐清除率<10毫升/分钟),每日用量不能超过2克。肝功能受损病人,如肾功能完好亦无须减少剂量。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者,应定期检测本品的血药浓度。 </p>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病人,无须在透析后另加剂量,但由于这类病人的药物清除率可能会降低, 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决定是否需调整剂量。</p></div> |
| 不良反应 | <div><p class="info"><ol><li><p>使用本品期间,发现一些可自行逆转的或停药后即消失的不良反应。 </p></li><li><p><strong>全身性不良反应:</strong>胃肠道不适(约占病例数的2%):稀便或腹泻、恶心、呕吐、胃炎和舌炎。 </p></li><li><p><strong>血液学改变(约2%):</strong>嗜酸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等。 </p></li><li><p><strong>皮肤反应(约1%):</strong>皮疹、过敏性皮炎、瘙痒、荨麻疹、水肿、多形红斑等。 </p></li><li><p><strong>其它罕见不良反应:</strong>头痛和眩晕、症状性头孢曲松钙盐之胆囊沉积,肝脏转氨酶增高,少尿,血肌酐增加,生殖道霉菌病,发热,寒战以及过敏性或过敏样反应。伪膜性肠炎及凝血障碍是极其罕见的不良反应。 </p></li><li><p><strong>局部不良反应:</strong>在极少的情况下,静脉用药后发生静脉炎,可通过减慢静脉注射速度(2~4分钟)以减少此现象的发生。肌肉注射时,如不加用利多卡因会导致疼痛。</p></li></ol></p></div> |
| 用药禁忌 | <div><p class="info">已知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p></div>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模制抗生素瓶装,1瓶/盒;50盒/中箱;200盒/大箱。 |
| 有效期 | |
| 生产企业 | 台湾泛生制药在股份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div><p class="info"><p><strong>警惕</strong> </p><p>与其它头孢类抗生素一样,尽管已获得病人的全部病史,但亦不排除过敏性休克之可能性,过敏性休克需要紧急处理,包括头孢曲松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素都曾有关发生伪膜性肠炎的报导,所以,对使用抗菌素的腹泻病人考虑到这一诊断是非常重要的。与其它抗生素一样,也可能会遇到本品不敏感的严重感染。通常继发于使用超过所推荐的标准剂量之后,胆囊超声图会误诊为胆囊结石之阴影。这些会随着本品治疗的结束或中止用药而消失,阴影是由于头孢曲松钙盐沉积所致。极少的情况下以上检查所见会伴有症状,对这些伴有症状的病人,建议进行保守的非手术治疗。对伴有症状的病人,应由临床医师判定是否停用本品。本品不用于可能发展为脑黄疸的新生儿(尢其是早产儿)。 </p><p>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测定血象。 </p><p>用本品进行治疗时,可能对诊断性试验有影响,库姆斯氏试验极少会呈假阳性表现。如同其它抗菌素一样, 本品也可能使血半乳糖试验出现假阳性结果:同样地,无酶法测定尿糖也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因此,在使用本品期间,应以酶法测定尿糖。 </p><p><strong>不相容性</strong> </p>本品不能加入哈特曼氏以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据论著报道,本品与氨苯蝶啶、万古霉、氟康唑以及氨基糖苷类抗菌素具有不相容性。由于本品的配伍禁忌药物甚多,故应单独使用。</p></div>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ZSYTBQS |
| 管理级别 |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