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硝酸硫康唑喷雾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058

生产厂商: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体癣,股癣,花斑癣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058
通用名称 硝酸硫康唑喷雾剂
性状
规格 1% 10ml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一日1次或2次.通常在使用本品几天后可缓解症状.在使用一周内可获得临床改善.为减小复发的可能性.股癣.体癣及花斑癣的患者需治疗3周.若使用4周后未出现明显临床改善.需考虑其诊断是否合适.<br/>使用时保持瓶体大体垂直.使喷嘴距离患处1-2厘米.按压瓶体顶端的加压阀.药液即喷射于患处.药液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不可倒置喷射.首次使用之前.需连续按压几次.以排空喷泵中的空气.
不良反应 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370名应用硝酸硫康唑治疗的患者中没有出现系统性反应.大约有1%的患者出现皮肤瘙痒.灼烧感及刺痛.这些反应不影响治疗.<br/>国内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采用本品治疗的144例受试者中2例出现中重度红斑.灼烧.经减少用药次数或短暂停用后好转.3例出现轻或中度的红斑.刺痛.脱屑.干燥.灼烧.1例发生中度脱屑.干燥.灼烧.这些轻中度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
用药禁忌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1% 10ml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于皮肤外用.应避免接触眼睛.<br/>2.如果出现不良刺激.应停止使用.并进行适当治疗.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XSLKZPWJ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