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胺碘酮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263

生产厂商: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0263
通用名称 盐酸胺碘酮胶囊
性状
规格 0.2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 400 ~ 600mg (2 ~3 粒),分2 ~3 次服,1 ~2 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 200 ~ 400mg (1 ~ 2 粒)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 200mg (1 粒), 每周 5 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 600 ~ 1200 mg (3 ~ 6 粒),分 3 次服,1 ~2 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 200 ~ 400mg(1 ~ 2 粒)维持,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 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 ①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 ②房室传导阻滞; ③偶有 Q-T 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 QT 的药物时; ④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 5 ~ 10 天。 2 甲状腺: ①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 T3 、 T4 均增高, TSH 下降。发病率约 2 %,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②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 1 %~ 4 %,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 TSH 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 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4 眼部:服药 3 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 1/3 有黄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儿童发生较少。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少数人可有光晕,极少因眼部副作用停药。5 神经系统:不多见,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出现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体征,服药 1 年以上者可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后渐消退。 6 皮肤: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 1 ~ 2 年)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7 肝脏: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移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 8 肺脏: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一日 0.8 ~ 1 .2g )。主要产生过敏性肺炎,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肺泡及间质有泡沫样巨噬细胞及 2 型肺细胞增生,并有纤维化,小支气管腔闭塞。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9 其他: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清肌酐升高。
用药禁忌 1 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 2 II 或 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3 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年
生产企业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本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临床上有孕妇服用胺碘酮引起胎儿先天性甲状腺肿、甲亢和甲低的报道。新生儿血中原药及代谢产物为母体血浓度的 25 %。已知碘也可通过胎盘,故孕妇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品及代谢物可从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老年人口服胺碘酮需严密监测心电图、肺功能。儿童中应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YSADTJ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