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495
生产厂商: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由于本品对多数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故尤其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495 |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 |
| 性状 | |
| 规格 | 按C22H43N5O13计算 0.2g(20万单位) |
| 单位 |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分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分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
| 不良反应 |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出现肾功能衰竭的报道。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
| 用药禁忌 |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ZSYLSAMKX |
| 管理级别 |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