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利巴韦林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4084
生产厂商: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84 |
| 通用名称 | 利巴韦林片 |
| 性状 | |
| 规格 | |
| 单位 |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
| 用法用量 | 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 不良反应 | <br>本品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br />在本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
| 用药禁忌 | <br>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br />2、孕妇禁用。<br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24个月 |
| 生产企业 |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老年人不推荐应用。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LBWLP |
| 管理级别 |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