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醋酸可的松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909

生产厂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以及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必要时也可利用其药理作用治疗多种疾病,包括:1.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多肌炎、皮肌炎、Still病、Graves'眼病、自身免疫性溶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2. 过敏性疾病,如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特异反应性皮炎。3. 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如肾、肝、心、等组织移植。4. 炎症性疾患,如节段性回肠炎、溃疡性结肠炎、炎性眼病。5. 血液病,如急性白血病、淋巴瘤。6. 其他 结节病、甲状腺危象、亚急性非化脓性甲状腺炎、败血性休克、脑水肿、肾病综合征、高钙血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2909
通用名称 醋酸可的松片
性状
规格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成人一般每日剂量25~37.5mg,清晨服2/3,下午服1/3。当患者有应激状况时(如发热、感染),应适当加量。有严重应激时,应改为氢化可的松静脉注射。
不良反应 <br>1. 长期使用可引起库欣综合征。<br />2. 兴奋、不安、定向力障碍、抑郁等精神症状。<br />3. 并发感染: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br />4. 停药后综合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功能减退引起的乏力、软弱、恶心、呕吐、血压偏低等。
用药禁忌 <br>对本品及其他甾体激素过敏患者禁用,下列患者一般避免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消化道溃疡、青光眼、电解质紊乱、血栓症、心肌梗死、内脏手术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生产企业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CSKDSP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