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土霉素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3603
生产厂商:沈阳明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本品可作为下列疾病的选用药物。(1) 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 支原体属感染。(3) 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 回归热。(5) 布鲁菌病。(6) 霍乱。(7) 兔热病。(8) 鼠疫。(9) 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 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可作为选用药物:对本品敏感的大肠埃希菌、产气肠杆菌、洛菲不动杆菌、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仅限于呼吸道感染)和克雷伯菌属(限于呼吸道和泌尿道感染)等革兰阴性杆菌感染。本品不宜用于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或溶血性链球菌感染。3. 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4. 可用于急性肠道阿米巴病和中、重度痤疮患者作为辅助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03 |
通用名称 | 盐酸土霉素片 |
性状 | |
规格 |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8岁以上小儿一日20~40mg/kg,分4次。8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 |
不良反应 | <br>1. 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以及胰腺炎等,偶有食道炎和食道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br />2. 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br />3. 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br />4. 血液系统: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br />5. 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br />6. 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br />7. 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br />8. 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发育不良。<br />9. 应用本品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和舌炎等。 |
用药禁忌 | <br>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沈阳明华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TMSP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沈阳明华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