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62

生产厂商: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药。适用于成人及25Kg以上儿童解热及镇痛,如感冒、流感、头痛、牙痛、痛经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362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性状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330mg、维生素C200m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本品为泡腾片,完全溶解于水后,口服。成人及50Kg以上的儿童(15岁以上):一次1-2片,4小时后再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儿童:每日最大量为60mg/Kg,一般剂量为25-30Kg(约8-10岁)儿童每次1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0-35Kg(约10-12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5-50Kg(约12-15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6片,必要时请遵医嘱。25KG以下儿童用药,必须有医师指导。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老年患者应适当减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用药禁忌 1.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维生素过敏者禁用。2.肝脏功能损坏、服用大量VC产生肾结石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
生产企业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请将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DYXAJFWSSCPTP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