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四物合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267

生产厂商:四川新斯顿制药有限责

功能主治:养血调经。用于血虚所致的面色萎黄、头晕眼花、心悸气短及月经不调。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2267
通用名称 四物合剂
性状
规格 10mg*10支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药禁忌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10支/盒。
有效期 36 月
生产企业 四川新斯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经期忌食生冷饮食。 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同时服用。 3、有内科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SWHJ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四川新斯顿制药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