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塞利洛尔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108

生产厂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108
通用名称 盐酸塞利洛尔片
性状
规格 50m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div><p class="info">口服,一次100~300mg,一日1次,餐后服药。</p></div>
不良反应 <div><p class="info"><ol><li>药物过敏:有时可有皮疹等反应,如出现这种反应,停止用药。 <br /></li><li>循环系统:有时可有心悸、胸痛、胸部压迫感、面部潮红、心脏/胸廓比增大等反应。 <br /></li><li>呼吸系统:有时可有流涕、鼻塞、咳嗽、喘息、呼吸中断等反应。 <br /></li><li>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可有眩晕、眼花、头痛、头部沉重感、失眠等反应。有报道用本品后偶尔引起抑郁症状。 <br /></li><li>消化系统:有时可有上腹部疼痛、恶心等反应。 <br /></li><li>眼:有报道使用其他β受体阻断药可引起泪液减少等症状,因此如本品引起该反应,停止用药。 <br /></li><li>肝脏:有时可有GOT、GPT增高的反应。 <br /></li><li>肾脏:有时可有蛋白尿、BUN、肌酸增高等反应。 <br /></li><li>其他:有时可有疲乏、关节痛、浮肿、白细胞减少、尿酸增高等反应。此外,有时可引起腓肠肌痉挛,如出现这样的症状应停止用药。有时还可能引起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高。</li></ol></p></div>
用药禁忌 <div><p class="info"><ol><li>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br /></li><li>高度心动过缓(显著的窦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Ⅱ、Ⅲ度)、窦房传导阻滞患者。 <br /></li><li>心源性休克患者。 <br /></li><li>肺动脉高压引起右心功能不全的患者。 <br /></li><li>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br /></li><li>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女性患者。 <br /></li><li>哮喘急性发作期。 <br /></li><li>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分钟的肾功能不全患者。 <br /></li><li>正在服用能增强肾上腺素活性的抗精神病药物和停用此类药物不满2周的患者。</li></ol></p></div>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铝塑包装。8片/板,1板/盒;10片/板,1板/盒。
有效期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div><p class="info"><ol><li>运动员慎用。 <br /></li><li>以下患者应慎用本品: <br />(1)有可能发生支气管哮喘、支气管痉挛的患者。 <br />(2)有可能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在严密观察下,配合应用洋地黄制剂等措施,谨慎用药)。 <br />(3)低血糖、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患者(容易引起低血糖以及容易掩盖低血糖症状,应注意观察血糖值)。 <br />(4)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 <br />(5)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血清肌酐值4.0mg/dl以上者,减量谨慎用药)。 <br />(6)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 <br />(7)外周循环障碍的患者(雷诺氏综合症、间隙性跛行等)。 <br /></li><li>一般注意事项: <br />(1)从小剂量开始用药,长期给药时应定期作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线检查等),特别需要注意,有心动过缓以及低血压时,应当减量或停药。此外,必要时要作其他对症治疗。还要注意观察肝功能、肾功能、血液成分变化。 <br />(2)已有报告,应用同类药物(盐酸普萘洛尔)的心绞痛患者,如突然停药,可引起症状恶化,发生心肌梗死,因此,本品的停药也应当缓慢减量、严密观察下进行。要注意,没有医嘱,患者不能自行停药。在心绞痛以外的其他适应症用药时,特别在高龄患者,也应当注意按同样方法停药。 <br />(3)重症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突然停药,也有症状恶化的危险,停药应当缓慢减量、严密观察下进行。 <br />(4)手术前48个小时,尽可能不用本品。 <br />(5)嗜铬细胞瘤患者应用本品时,常常合用α受体阻断药。 <br />(6)有可能出现眼花、眩晕,因此本品用药时(特别在用药初期),应注意驾车等危险机械作业。</li></ol></p></div>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YSSLLEP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