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双嘧啶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3020197
生产厂商: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 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急性中耳炎。3. 脑膜类球菌所致脑膜炎的预防。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3020197 |
通用名称 | 小儿双嘧啶片 |
性状 | |
规格 |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常用量: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SD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 |
不良反应 | <br>1.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br />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br />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为多见。<br />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br />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br />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br />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br />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br />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br />10. 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
用药禁忌 | <br>1. 对磺胺类药物和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br />2. 2个月以下婴儿、早产儿禁用。<br />3. 肝肾功能不良者、血液病患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属禁忌。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SMDP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