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121
生产厂商: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2、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3、缓解与胃肠内分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有证据显示,本品对下列肿瘤有效:具类癌综合症的类癌瘤;VIP瘤;胰高糖素瘤。本品对下列肿瘤的有效率约为50%(至今应用本品治疗的病例有限):胃泌素瘤/Zollinger-Ellison综合症、胰岛瘤、生长激素释放因子瘤。4、经手术、放射治疗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治疗失败的肢端肥大症患者,可控制症状,降低生长激素(GH)及生长素介质C的浓度。也适用于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以及放射治疗尚未生效的间歇期患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21 |
通用名称 |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5瓶/盒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毫克/小时。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2、预防胰腺术后的并发症0.1毫克皮下注射,每天3次,持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毫克皮下注射,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毫克,每天三次。4、肢端肥大症初始量为0.05~0.1毫克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毫克/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毫克/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
不良反应 | <br>1、注射局部反应,包括疼痛,注射部位针剌或烧灼感,伴红肿。这些现象极少超过15分钟。注射前使药液达室温,则可减少局部不适。<br />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胀气、稀便、腹泻及脂肪痢。在罕见的病例中,胃肠道反应可类似急性肠梗阻伴进行性严重上腹痛、腹部触痛、肌紧张和腹胀。<br />3、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胆结石的形成。<br />4、由于本品可抑制GH、胰高糖素和胰岛素的释放,故本品可能引起血糖调节紊乱。由于可降低患者餐后糖耐量,少数长期给药者可引致持续的高血糖症,曾观察到低血糖的出现。<br />5、其他:少数报道出现急性胰腺炎,停药后可逐渐消失;罕见情况下,曾报道醋酸奥曲肽治疗引起患者脱发;长期应用本品且发生胆结石者也可能出现胰腺炎;个别患者发生肝功能失调,包括缓慢发生的高胆红素血症伴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和转氨酶轻度增高。 |
用药禁忌 | <br>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禁用。儿童禁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CSAQTZSY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