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427
生产厂商: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7 |
通用名称 |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5ml:0.4g(以培氟沙星计)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次0.4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入,每12小时一次。患有黄疸的病人,每天用药一次;患有腹水的病人每36小时用药一次;患有黄疸和腹水的病人,每48小时用药一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等。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等。4、偶可发生:①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②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③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④关节疼痛;⑤注射部位局部刺激症状。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用药禁忌 | 对甲磺酸培氟沙星及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18岁以下患者禁用,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悦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HSPFSXZSY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