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1012

生产厂商: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防治肿瘤病人因化疗或放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1012
通用名称 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性状
规格 1支/盒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癌症化疗或放疗后3-10μg/kg/d,皮下注射持续5-7天(注意:本药不应与抗癌化疗药同时使用,应在化疗停止24小时后方可使用),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用1ml的无菌生理盐水溶解(切勿剧烈振荡),可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要求:注射后局部皮肤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慢慢吸收)。
不良反应 <br>本品的安全性与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大部分不良反应多属轻到中度,严重的反应罕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寒战、恶心、呼吸困难、腹泻,一般的常规对症处理便可使之缓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泻等。据国外报道,低血压和低氧综合征在首次给药时可能出现,但以后给药则无此现象。不良反应发生多于静脉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剂量大于32μg/kg/日有关。
用药禁忌 <br>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ZSYZZRLXBJSXBCJYZ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