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1012
生产厂商: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防治肿瘤病人因化疗或放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1012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
性状 | |
规格 | 1支/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癌症化疗或放疗后3-10μg/kg/d,皮下注射持续5-7天(注意:本药不应与抗癌化疗药同时使用,应在化疗停止24小时后方可使用),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用1ml的无菌生理盐水溶解(切勿剧烈振荡),可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要求:注射后局部皮肤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慢慢吸收)。 |
不良反应 | <br>本品的安全性与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大部分不良反应多属轻到中度,严重的反应罕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寒战、恶心、呼吸困难、腹泻,一般的常规对症处理便可使之缓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泻等。据国外报道,低血压和低氧综合征在首次给药时可能出现,但以后给药则无此现象。不良反应发生多于静脉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剂量大于32μg/kg/日有关。 |
用药禁忌 | <br>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ZZRLXBJSXBCJYZ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