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抗感灵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804

生产厂商:辽宁盛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消炎。用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咽部痒痛,咳嗽头痛,周身酸痛,发热,及由感冒引起的扁桃体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0804
通用名称 抗感灵片
性状
规格 每片重0.4克(含对乙酰氨基酚71毫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用法用量 <div><p class="info">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饭后服。</p></div>
不良反应 <div><p class="info">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p></div>
用药禁忌 <div><p class="info">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p></div>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包装材料:PVC硬片PTP铝箔9片/板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辽宁先臻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div><p class="info"><ol><li>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br /></li><li>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br /></li><li>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br /></li><li>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br /></li><li>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br /></li><li>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br /></li><li>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br /></li><li>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br /></li><li>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br /></li><li>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br /></li><li>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br /></li><li>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li></ol></p></div>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KGLP
管理级别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辽宁盛生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