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卡托普利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294
生产厂商: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2.用于治疗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94 |
通用名称 | 卡托普利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毫升:50毫克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应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成人常用量一次25mg溶于10%葡萄糖液20ml,缓慢静脉注射(10分钟),随后用50mg溶于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注射1小时。 |
不良反应 | 1 较常见的有:①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②心悸,心动过速,胸痛;③咳嗽;④味觉迟钝。2 较少见的有:①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②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③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④心率快而不齐;⑤面部潮红或苍白。3 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TPLZSY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