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维拉帕米缓释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151
生产厂商:上海腾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2、原发性高血压。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51 |
通用名称 |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10粒/盒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1、心绞痛:每日一次,每次一粒(180mg)。2、原发性高血压:每日一次,每次一粒(180mg)。 |
不良反应 | <br>仅在剂量调整不当或已经有特定损害时,本药的心血管效应可能或会超过所希望的治疗作用,表现在心动过缓,血压下降和心肌收缩力减弱等。<br />通常病人对本药耐受良好。可能会出现便秘;偶有恶心、眩晕或头晕、头痛、面红、疲乏、神经衰弱或足踝水肿等;罕见报导过敏反应(如搔痒、红斑、皮疹)和可逆性的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偶可致血催乳激素浓度增高或催乳。极罕见的长期治疗病例中曾报导有齿龈增生和男性乳腺发育,但停药一般后可以逆转。 |
用药禁忌 | <br>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br />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br />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br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br />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br />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三年 |
生产企业 | 上海腾瑞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仅用于明确需要且对胎儿无损害的孕妇。维拉帕米可分泌乳汁,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哺乳。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长,并且必须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WLPMHSJ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腾瑞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