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877
生产厂商: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一种半合成第二代头孢菌素。对金葡菌、链球菌、脑膜炎球菌、流感杆菌、克雷白杆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志贺菌等有高度抗菌作用。本品可对抗β内酰胺酶,对耐青霉素的金葡菌有效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877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
性状 | |
规格 | 2.25g(按C16H16N4O8S计算)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肌注、静注或静滴成人0.25g~0.75g/次,3~4次/日;儿童每日30mg~60mg,3~4次/日。口服成人250mg~500mg/次,2次/日;儿童每日125mg~250mg,2次/日。成人 一般剂量为750 mg/次,每日3次,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较严重的感染剂量加倍。必要时,肌注或静注的频度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总量可达3-6 g/日。婴儿和儿童 30-100 mg/kg体重/日,分3-4次给药。新生儿 30-100 mg/kg体重/日,分2-3次给药。淋病 给予单次剂量1.5 g,可分别于不同部位(即双侧臀部)各注射750 mg。脑膜炎 成人 3 g/次,每8小时静脉注射1次。尚无满意的资料用以推荐鞘内用药。婴儿和儿童 150-250 mg/kg体重/日,分3-4次静脉注射,3天后或有临床改善后,可减至100 mg/kg体重/日,静脉注射。新生儿 100 mg/kg体重/日,病情改善后,可减至50 mg/kg体重/日,静脉注射。预防感染 腹部、盆腔和矫形手术在麻醉诱导期,通常给予静脉注射1.5 g,需要时在8小时和16小时后,再分别肌注750 mg的补充剂量。心、肺、食道和血管手术通常于麻醉诱导期静注1.5 g,并于24-48小时内继续肌注,用法为750 mg/次,3次/日。全关节置换术在加入液态单体之前,在每包甲基丙烯酸甲酯粘固聚合物中加入头孢呋辛药粉1.5 g。肾功能损害者 肌酐清除率为10-20 mL/分者,给予750 mg/次,2次/日。肌酐清除率<10 mL/分,给予750 mg/次,1次/日。透析病人,应在每次透析结束时加用750 mg。除了静脉给药外,本药可加进腹膜透析液中使用(通常每2 L的透析液加250 mg)。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与第一代头孢菌素相似,对青霉素亦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本品之不良反应一般轻而短暂,以皮疹为多见,偶有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红蛋白降低或胃肠道反应等。肌内注射部位疼痛,宜注入大肌肉中。本品肾毒性较小,但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
用药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FX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