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HBC)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870003
生产厂商: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大面积烧伤、创伤及严重感染等应激状态下肌肉分解代谢亢进、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营养恶化及免疫功能下降病人的营养支持;以及用于手术后病人,营养的改善。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70003 |
通用名称 |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HBC) |
性状 | |
规格 | <p>250ml:17.25g(总氨基酸)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div><p class="info"><p>(1)本品经中心静脉长时间应用时,应与葡萄糖(或脂肪乳)、维生素、电解质、微量元素等注射液联合应用,以期达到营养全面支持的目的。 <br />(2)本品经外周静脉应用时,可用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 <br />(3)输注速度:外周静脉输注时,将药液稀释后,一般以30~40滴/分钟为宜;中心静脉输液时遵医嘱。 <br />(4)输注量应以病人的年龄、体重、营养状态、病情不同而定,一般成人每日250~1000毫升(按氨基酸含量计算为0.5g/kg~1.5g/kg)。</p></p></div> |
不良反应 | <div><p class="info"><p>输注过快或过浓时,可产生呕吐、发热等不良反应。由于含有抗氧化剂焦亚硫酸钠,因此偶可诱发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p></p></div> |
用药禁忌 | <div><p class="info"><p>尚不明确。</p></p></div>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p>玻璃瓶装,每瓶250ml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div><p class="info"><p>(1)使用时应监测肝功能,肝功能明显异常时慎用;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病人不宜使用。 <br />(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有药液浑浊、生霉、瓶身和瓶口破裂、封口松动漏气等情况时切勿使用。 <br />(3)药液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再用。 <br />(4)本品遇冷析出结晶,用前可浸泡于40~50℃温水中使其溶解,放至体温后再用。</p></p></div>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AJSZSY15HBC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