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845
生产厂商: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深部真菌感染。如:1.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的感染(如肺、皮肤)。亦可预防性治疗正常宿主、艾滋病人、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而引起免疫抑制的感染。2.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这些感染包括腹膜、心内膜、肝部及尿路的感染。患有恶性肿瘤而需接受细胞毒性或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或有发生念珠感染倾向的病人,亦可用氟康唑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845 |
通用名称 |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100ml:氟康唑0.2g与氯化钠0.9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隐球菌脑膜炎:一次0.4g,一日1次,直至病情明显好转,然后一次0.2~0.4g,一日1次。 |
不良反应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4.可见头痛、头昏。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鹿邑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氟康唑时暂停哺乳。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KZLHNZSY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