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利福喷丁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047
生产厂商: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但不宜用于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2. 适合医务人员直接观察下的短程化疗。3. 亦可用于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4. 与其他抗麻风药联合用于麻风治疗可能有效;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47 |
通用名称 | 利福喷丁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15g |
单位 |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
用法用量 | 口服,抗结核。成人一次0.6g(体重<55Kg者应酌减),一日1次,空腹时(餐前1小时)用水送服;一周服药1~2次。需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肺结核初始患者其疗程一般为6~9个月。 |
不良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比利福平轻微,少数病例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皮疹、头昏、失眠等。胃肠道反应较少。应用本品未发现流感症候群和免疫性血小板降低,也未发现过敏性休克样反应。如果出现这类不良反应须及时停药。 |
用药禁忌 | 1. 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2. 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孕妇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 2.本品可经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如应需要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FPDJ |
管理级别 |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