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一清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471
生产厂商: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71 |
通用名称 | 一清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每袋装7.5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OTC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用药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7.5g*9袋/盒。 |
有效期 | 12个月 |
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Q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