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盐酸米托蒽醌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427
生产厂商: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和各种急性白血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427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盐酸米托蒽醌 |
性状 | |
规格 | 5mg(按米托蒽醌计算)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溶于50ml以上的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成人:单用本品一次12~14mg/m体表面积,每3~4周一次;或4~8mg/m,一日一次,连用3~5天,间隔2~3周。联合用药:按体表面积一次5~10mg/m |
不良反应 | 中度骨髓抑制,主要是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心脏毒性,可有心悸、早搏及心电图异常等,其发生与总剂量有关,总剂量超过140~160mg/m时,心肌损害加重。在用过阿霉素,纵隔部位接受过放射治疗或原有心脏疾病的患者,总剂量不宜超过100~120mg/m。文献报道本品发生心力衰竭的最低剂量为55~255mg/m,发生在左心室排血量减少的最低剂量为21~150mg/m。在使用阿霉素总剂量超过350mg/m的患者,应在严密观察下使用本品,总剂量超过450mg/m的患者不宜再用本品。可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消化道反应。偶见乏力、脱发、皮疹、口腔炎、尿道感染等。 静脉滴注药液外溢时,会发生严重的局部反应。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有骨髓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禁用。</li><li>呈恶液体质,伴有心、肺功能不全的病人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抗生素玻璃瓶装,1瓶/盒、10瓶/盒、20瓶/盒、50瓶/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密切随访血象、肝肾功能、心电图,必要时还需测定左心室排血量、超声心动图等,当白细胞<1500/mm应停药。有心脏疾病、用过蒽环类药物或胸部放射治疗的患者,应密切注意心脏毒性的发生。用药过程中,注意有无咳嗽、气急、浮肿等提示心力衰竭的症状。与其它抗肿瘤药物联用时,可能会加重对骨髓的抑制,应减量。不宜作鞘内注射,可能会引起截瘫。本品不能与其它药物共同滴注。静滴时,注意局部药液有无渗漏,如有发生,停止滴注,选另一静脉滴入。 本品遇低温可能析出晶体,可将输液瓶置热水中加温,晶体溶解后使用。本品由尿排出,可使尿呈蓝色,不需处理。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YSMTEK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