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曲美他嗪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145
生产厂商: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45 |
通用名称 | 盐酸曲美他嗪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20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g(1粒),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3个月后评价治疗效果,若无治疗作用可停药。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 ml/min)患者(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推荐剂量为每次服用20mg(1粒),一日2次,即早、晚用餐期间各服用1粒。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1.对药品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2.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震颤、不宁腿综合征以及其他相关的运动障碍者。3.严重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 |
生产企业 | 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曲美他嗪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曲美他嗪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曲美他嗪可引起或加重帕金森症状(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应定期进行检查,尤其针对老年患者。出现可疑情况时,应由神经科医生进行适当检查。发生运动障碍时,如帕金森症状、不宁腿综合征、震颤、步态不稳,应彻底停用曲美他嗪。(其余详见说明书)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QMTQ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