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洛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126
生产厂商: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126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片 |
性状 | |
规格 | 0.25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 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 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不良反应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慎用。2. 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L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