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奥卡西平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518
生产厂商: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独治疗或辅助治疗成年患者的癫痫原发性全面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本品适用于成年人和5岁以及5岁以上儿童。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518 | 
| 通用名称 | 奥卡西平片 | 
| 性状 | |
| 规格 | 0.3g*10片*3板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单独治疗 起始治疗剂量可以为一天600mg(8-10mg/kg/天),分两次给药。每日维持剂量范围在600-2400mg之间。联合治疗 起始治疗剂量可以为一天600mg(8-10mg/kg/天),分两次给药。每日维持剂量范围在600-2400mg之间。 5岁和5岁以上的儿童 在单药和联合用药过程中,起始的治疗剂量为8-10mg/kg/天,分为两次给药。肝功能损害患者 中度以下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肾功能损害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 30mL/min)在服用本品时应从初始剂量的一半(300mg/日)开始,并逐渐缓慢加量,达到所需临床疗效。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在增加剂量时,必须进行仔细的监测。 | 
| 不良反应 | 大多数不良反应是轻到中度,并且是一过性的,主要发生在治疗开始阶段。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劳、头晕、头痛、嗜睡、复视、恶心、呕吐等。 |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任一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2.房室传导阻滞者。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24个月 | 
| 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应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和看见的地方。 2.本品可引起低钠血症,服药期间应定时检查血钠。若血钠< 125mmol/L,通过减量、停药或保守处理(如限制饮水)后血钠水平可恢复正常。 3.本品可能降低激素避孕药效果,建议服用本品期间改用其它不含激素的避孕方法。 4.应逐渐减量至停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癫痫发作频率增加。 5.本品可引起头晕和嗜睡,服用本品后不要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6.肾损害患者应从常规起始剂量的一半开始服用,并逐渐缓慢加量。 7.对卡马西平过敏的患者只有在可能的益处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可服用本品;如出现过敏反应迹象或临床症状,应立即停药。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AKXPP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