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228
生产厂商:广东台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上呼吸道感染,肠炎、耳炎、结膜炎、疮疖、脓肿。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28 |
通用名称 |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
性状 | |
规格 | 100包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未满1岁半包;1~2岁1包;3~5岁1包半;6~8岁2包;9~12岁2包半;一日4次,首次加倍服用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样反应。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 可导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 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 |
用药禁忌 | 1.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3.严重肝功损害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100包/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的作用可被对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普鲁卡因、丁卡因)所拮抗,此外,脓液以及组织的分解产物的存在也起拮抗作用,因其可提供细菌生长的必需物质。4.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5.服药期间,宜多饮开水。6.治疗中注意(1)全血象检查,(2)定期尿液检查,(3)肝、肾功能检查。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FFHAEJMD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台城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