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玻璃酸酶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531

生产厂商: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促使眼局部积贮的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促使玻璃体混浊的吸收、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并消除有关的炎症反应;2.用于骨关节炎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6531
通用名称 注射用玻璃酸酶
性状
规格 150单位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本品以适量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制成150单位/ml或适宜浓度的溶液。皮试:取上述药液,皮内注射约0.02ml。如5分钟内出现具有伪足的疹块,持续20~30分钟,并有瘙痒感,示为阳性。但在局部出现一过性红斑,是由于血管扩张所引起,则并非阳性反应。  1 促进局部组织中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以上述药液注射于肿胀或其周围部位,用量视需要而定,但一次用量不超过1500单位。  2 促进皮下输液的扩散:在皮下输液每1000ml中添加本品150单位,可根据输液品种的不同(粘度和刺激性等)适当增加。  3 球后注射促进玻璃体混浊及出血的吸收,每次100~300单位/ml,每日1次。  4 结膜下注射促使结膜下出血或球后血肿的吸收,每次50~150单位/0.5ml,每日或隔日一次。  5 滴眼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治疗外伤性眼眶出血、外伤性视网膜水肿等:浓度为150单位/ml,每2小时滴眼1次。  6 关节腔内注射:每次2ml,每周一次,连续3~5周。
不良反应 个别情况下可致过敏反应,包括瘙痒、荨麻疹以及其他较严重的过敏反应。
用药禁忌 1 恶性肿瘤患者禁用,以防止本品促进肿瘤的扩散.  2 心衰或休克病人禁用。  3 本品有导致感染扩散的危险,不得注射于感染炎症区及其周围组织。其他部位有感染者应慎用。  4 对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肯定。除非十分必要,勿用于孕妇。  5 本品是否进入乳汁尚未肯定,乳母应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ZSYBLSM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