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玻璃酸酶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531
生产厂商: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促使眼局部积贮的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促使玻璃体混浊的吸收、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并消除有关的炎症反应;2.用于骨关节炎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31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玻璃酸酶 |
性状 | |
规格 | 150单位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以适量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制成150单位/ml或适宜浓度的溶液。皮试:取上述药液,皮内注射约0.02ml。如5分钟内出现具有伪足的疹块,持续20~30分钟,并有瘙痒感,示为阳性。但在局部出现一过性红斑,是由于血管扩张所引起,则并非阳性反应。 1 促进局部组织中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以上述药液注射于肿胀或其周围部位,用量视需要而定,但一次用量不超过1500单位。 2 促进皮下输液的扩散:在皮下输液每1000ml中添加本品150单位,可根据输液品种的不同(粘度和刺激性等)适当增加。 3 球后注射促进玻璃体混浊及出血的吸收,每次100~300单位/ml,每日1次。 4 结膜下注射促使结膜下出血或球后血肿的吸收,每次50~150单位/0.5ml,每日或隔日一次。 5 滴眼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治疗外伤性眼眶出血、外伤性视网膜水肿等:浓度为150单位/ml,每2小时滴眼1次。 6 关节腔内注射:每次2ml,每周一次,连续3~5周。 |
不良反应 | 个别情况下可致过敏反应,包括瘙痒、荨麻疹以及其他较严重的过敏反应。 |
用药禁忌 | 1 恶性肿瘤患者禁用,以防止本品促进肿瘤的扩散. 2 心衰或休克病人禁用。 3 本品有导致感染扩散的危险,不得注射于感染炎症区及其周围组织。其他部位有感染者应慎用。 4 对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肯定。除非十分必要,勿用于孕妇。 5 本品是否进入乳汁尚未肯定,乳母应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BLSM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