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苄星青霉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727
生产厂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预防风湿热复发,也可用于控制链球菌感染的流行。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727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苄星青霉素 |
性状 | |
规格 | 120万单位/*10瓶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加适量灭菌注射用水使成混悬液。肌内注射,成人一次60万~120万单位,2~4周1次;小儿一次30万~60万单位,2~4周1次。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青霉素所致的过敏反应在应用本品与均可能发生,其中以皮疹等过敏反应为多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和血清病型反应等少见,严重者如过敏性休克偶见;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二重感染。 |
用药禁忌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抗生素玻璃瓶,药用卤化丁基橡胶塞。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约有5%~7%的患者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4.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5.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BXQM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